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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岂能说改就改 业主:会所可否变身25层高楼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7 ℃

马上要交房入住了,开发商却要将小区内原规划的两层会所,改建为一幢25层的商住楼。

昨日,江汉区规划局组织购房人代表、开发商召开听证会,听取双方对“日月华庭”规划变更一事的意见。武汉市规划局人士介绍,这是该市首次公开举行的同类听证会。“日月华庭”位于新华西路,原规划为5栋高层楼房,2006年8月开始对外销售,合同约定今年12月28日交房。目前,大部分房子已销售。

今年6月,江汉区规划局发布公告:开发商申请规划变更,在日月华庭小区A栋E栋之间,拟建一栋25层商住楼,增加建筑面积约8300平方米,小区建筑容积率控制在4.5以内,绿地率31%。

购房人听说后,向武汉市多个政府部门提出,拟建的高楼将影响相邻住户的采光、通风及私密,侵害了业主的相邻权,恳请不予批准。

10月10日,江汉区规划局再次发布公告,拟批准日月华庭开发商的改建方案。此举引起购房人强烈不满。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7名购房人代表提出,开发商在卖房时,并未说明要将会所改建为高楼;买房时,“容积率4.0以内,绿地率38%”,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现在怎能说变就变?

双方争论激烈,听证会从下午2点半开到6点多,仍没有结果。江汉区规划局有关负责人宣布:“休会!听证会改期再开。”

拟变更规划之处与A栋最近相距2.4米

昨日上午,记者在“日月华庭”小区看到,小区共有5栋高层建筑,呈马蹄形分布,中间有一个中央花园。原来规划的两层会所,位于A栋、E栋之间,正在进行基础施工。

李先生今年3月份在此买房,他告诉记者,拟变更规划的地方,与A栋最近距离仅为2.4米。如果仅是修建两层会所,对住户影响不大;如果修建一幢25层商住楼,则明显违反《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密度二区(该楼盘位置为密度二区)山墙面与山墙面间距不少于15米”的规定。

购房人担心,若改建后,将严重影响A栋、E栋部分住户的视野、观景,对其它房子也有不同程度影响。

记者看到,在该小区售楼部的沙盘上,A栋、E栋之间的地方,标注着“待批报建项目”文字。问及该处将建什么房子时,销售人员表示“不知道”。

现场探访

听证会上,激辩三大焦点

改建申请是否合法

听证会上,开发商武汉威宝房地产开发公司代表提出,改建将节省土地资源、缓解当地拆迁户房源紧缺状况,并提升小区品质。

此前,武汉市规划局已根据开发商申请调整了小区的容积率。开发商现在提出改建申请,主要以此为依据。

一些购房人代表提出,如果规划部门调整容积率的行为本身不合法,开发商的改建申请就站不住脚。

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今年11月20日,就调整小区容积率一事,购房人以武汉市规划局程序违法为由,向武汉市政府法制办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法制办随后要求市规划局作出答复。

记者看到,武汉市规划局在一份《行政复议答复书》中称,经审查,该项目调整的内容符合规划,与城市设计的要求相吻合,该局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一些购房人质疑:中途调整小区容积率,涉及到众多购房人利益,为何未按相关法规公示、听证和公告?

购房人代表方一致反对此次规划变更,同时援引《行政许可法》相关条款,以规划变更损害自身利益且未经听证为由要求将其撤消。

一些购房人代表还提出:“购房人对容积率调整一事一无所知,能否让我们看看审批文件?”这一要求,被江汉区规划局工作人员拒绝。

改建是否征求过购房人意见

听证现场,开发商代表向江汉区规划局提交书面材料称,就小区改建方案,已通过协商等方式征得小区多数购房人的同意。

对此,7位购房人代表均表示“不可能”。据他们了解,还没有一个业主同意改建方案。他们要求看购房人的签名,但被拒绝。

此前10月23日,江汉区政府区长信箱回复购房人时提到,“据开发商提供的资料反映,相临单元A栋1号房共20户,除一位购房人未达成协议外,其余都已达成协议。”

“改建方案影响到整个小区,怎么只能征求一个单元业主的意见?”购房人陈先生苦笑。

听证实录

编后:在武汉,因小区变更规划引发的类似纠纷其实不少,不论是哪种情况,都给购房者带来或多或少的伤害。

理是越辩越明。这次,江汉区进行了一次大胆的尝试,以公开听证的方式,让双方坐到一起,面对面把道理讲清楚,化解矛盾。这,显然是一种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有话好好说,希望此事有个圆满的结局,为解决类似纠纷提供一个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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