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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56 ℃

  导读:业主委员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为了维护住宅小区内全体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成立业主委员会是非常必要的。沪律网小编为您介绍业主委员会成立所需要的条件。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住宅出售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1、公有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新建商品住宅出售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3、住宅出售已满两年的。

  业主委员会是个维权的地方。尤其在现在的社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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