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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办公用房、业委会办公用房的前期维修资金由谁缴纳?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7 ℃

物业公司办公用房、业委会办公用房的前期维修资金由谁缴纳?
根据《上海市商品住宅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个人不交纳该服务用房的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则应按该《办法》规定缴纳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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