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成员以及成立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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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以当业主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与选举?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期需要多久,如何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