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业主公约》是根据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法规政策制订的、由全体业主承诺的、并对全体业主(也包括非业主使用人)有共同约束力的、有关业主(也包括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等方面权利义务的行为守则。
第二、《业主公约》是小区物业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文件。它一般是由业主委员会依据政府制定的示范文本,结合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补充,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生效。在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之前,最初的业主公约可由物业管理企业依据政府制定的示范文本代为拟定,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业主签字后生效。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修订则只需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即生效。
第三、《业主公约》的目的是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第四、《业主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
1) 对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使用和维护方面的规定
A. 物业范围内的所有使用人对物业的公共部位、公共设施、公共环境的使用,要在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及《物业管理合同》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并有自觉维护的责任;
B. 不得侵占物业共用部位和附属用地以及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和附属设施,也不得随意接引、拆除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
C. 禁止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涂写、刻画、张贴;
D. 不得在住宅区内随意停放车辆,未经批准,禁止载重车通行。
2) 对房屋装修方面的规定
A. 在业主公约中,一般都对房屋装修做了明确规定,如要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房屋时遵守有关房屋装修的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
B. 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房屋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将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C.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的现象(如渗、漏、堵、冒等),应当及时纠正,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责任。
D. 业主公约还规定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行为规范。主要有:
1.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的颜色、形状和规格)、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 不得对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
3. 不得损坏、拆除或改造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3) 对物业管理管辖范围内娱乐性场所和经营性场所的有关规定
A. 有关环境卫生的规定和约定,如不得随意堆放杂物、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得践踏、占用绿化用地,损坏园林建筑小品等;
B. 有关噪音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如不得聚众喧闹、噪声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为等;
C. 有关交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如不得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支设摊点等;
D. 有关治安防范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如不得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等,不得违反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等;
4) 有关处罚条款
A. 擅自拆改房屋结构及其设施设备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和正常使用或影响房屋整体外观的有关处罚规定;
B. 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有关处罚规定;
C. 侵占房屋共用部位和房屋的附属用地以及侵占物业管理范围内的道路的有关处罚规定;
D. 噪声扰民、污染环境方面的有关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