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到洛阳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小刘向媒体反映,她在一些小区公告栏里看到有“房东”张贴租房信息,但给对方打电话咨询时,对方竟然索要“看房费”。原来,对方并非房东,而是中介公司的业务员,他们将房东的联系电话撕掉,把自己的联系电话放在租房启事上,以此招徕租房者。
根据小刘提供的线索,据走访发现,小刘反映的情况在这些小区均有出现。媒体了解到,不仅租房者希望绕开中介,就连房东一般也选择自己发布租房信息,并留下“中介勿扰”字样。
在一张宣传单上,有标明“房东出租、个人房源”的租房信息,以租房者身份拨通对方电话。“你看中的是哪一套房子?”电话接通后,对方的语气有些犹豫。当媒体询问,“你到底是不是房东?”对方吞吞吐吐,最终在媒体的盘问下,对方才承认了自己是中介,并匆匆挂断了电话。
对于此现象,河南弘创律师事务所主任赵秋喜表示,无论是中介撕掉房东信息,还是中介在租房广告上标明“房东租房”,上述行为最终都是为了招徕客户。但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上述行为属于隐瞒事实掩盖真相,是严重的欺诈行为。广大租客,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可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也可拒绝缴纳中介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