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1月05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租赁房屋是否允许收取押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5 ℃

租赁房屋是否允许收取押金?

切实保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管理,规范租赁行为,改变目前房屋租赁中变相收取押金或其他额外费用的状况,凡1997年7月1日起出租或转租,且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房屋,允许房屋出租人经与承租人协商一致,按租赁合同的约定收取合理数额的押金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