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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保证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0 ℃

租赁保证金是一种履约保证的措施,是指出租人根据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期限、房屋用途、维修责任等因素与承租人约定收取的租赁押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租赁关系终止时,房屋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冲合同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应当归还承租人。

  公有住房出租人不得向承租人收取房屋租赁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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