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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租赁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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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区 ( )房租证第 号 │
│ 房屋所有权证号 │
│出租人 承租人 │
│房屋结构 面积 │
│ 经审查,该房屋符合 用房出租标准及有关租赁条件,特发此证。│
│ 有效期 月 │
│自 年 月 日 │
│至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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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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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许可证》的背面印有“须知”,要求被许可人遵守:
须知
1.本证必须经房屋所在地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2.本证必须悬挂在出租房屋明显处,以便检查。
3.本证不准擅自转借、转让、涂改,遗失的应及时申请补发。
4.本证可作为工商管理部门审查营业网点用房的凭证。 5.有效期满,持证人应及时将本证退交发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