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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违反规定在小区内养狗谁应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79 ℃



咨询热线内容
我姓孟,是某小区物业管理中心主任。最近有几位业主向我反映,说小区里有人养了两只宠物狗,经常在小区草坪上便溺,污染了小区的卫生环境,并且狗还常对人狂吠,影响了。小区的安静。住我们小区里的业主都知道,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中都明文约定在小区里禁止养狗,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到小区里观察,发现两只宠物狗是董某所养,董某所租住的房子系业主王先生所有。所以我找到董某要求其正确对待养狗这件事,但董某辩称:“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都是王先生所签,现在我只是租住王先生的房子,并非业主,所以不必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中关于禁止养狗的规定。”我认为,不能因为一个人的行为而破坏了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决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权益。
请问: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对承租人董某是否有效?对董某违反禁止约定养狗,王先生是否也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专线解答
孟主任,可以肯定的是,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对董某同样有效。董某违反禁止性规定养狗,作为业主的王先生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公约是业主大会制定的,是对所有业主都具有约束力的有效协议,其约定的业主禁止行为的内容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虽然董某作为承租人只是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其权利义务由他和王先生进行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业主公约的规定。物业的使用人董某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作为业主王先生并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承租人遵守业主公约,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对承租人违反业主公约承担连带责任。不管是业主还是物业使用人,只要是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就得遵守该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公约。既然小区业主公约规定,禁止在小区里养狗。这对董某和王先生都具有约束力,董某在小区里擅自养狗已经对小区环境和其他业主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王先生对董某养狗行为造成的后果应承担连带责任。

症结所在
本问题的症结在于咨询者不清楚承租人也应遵守小区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

律师提醒与注意事项
承租人在使用房屋过程中,其使用房屋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应遵守相关的法律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所以,如果承租人与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纠纷,承租人可以作为原被告参与诉讼。
即使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和业主公约允许养狗,您要养狗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养狗证。

法律链接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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