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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5 ℃

  租赁期间,承租人未解除租赁关系而自行迁出,由第三人占用致使出租房屋受到损坏的,承租人与第三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承租权行使

  1、行使主体

  行使优先承租权的主体只能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承租人。但经原出租人同意,取得承租权利的次承租人因此也享有优先承租权。

  2、行使条件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具备两个条件:一是须在租赁协议期满下一个租赁协议尚未签订的阶段,出租人继续租赁房屋;二是承租人须以“同等条件”表示继续承租原租赁房屋。

  对租赁协议期满下一个租赁协议尚未签订的阶段如何界定,是关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时间要求,笔者认为,遵从合同自由原则由租赁双方协议明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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