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02月26日
免费咨询热线
133-700-11000
承租廉租住房有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7 ℃

承租廉租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其程序为:  (一)申请人持最低家庭收入证明、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向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证明文件进行审核,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告,无异议的,予以登记;  (三)已登记者按照住房困难程度和登记顺序等条件,经综合平衡后轮候配租。

本文对我有帮助?点击【右下角】的菜单里的"分享"按钮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沪上找律师,就上沪律网~
上海律师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