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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屋不得租赁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77 ℃

哪些房屋不得租赁?房屋租赁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租赁房地产权利的;租赁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而建设部1995年以第42号令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房屋租赁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租赁房地产权利的;

(三)租赁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四)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五)租赁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

(六)租赁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七)租赁房屋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八)租赁房屋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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