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租是一种充满风险的商业投资行为,一旦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小业主在面对返租诱惑的时候,应该对这一后果有充分的估计。
广州新中国大厦烂尾,让负债累累的小业主们彻底认清了“返租回报”的“狰狞面目”。本报对此事作报道后,多位被套牢的小业主找到记者,想通过本报发出呼吁:“希望后来者不要再重蹈覆辙!”
迷人的投资杀手
想当初,被开发商捧作重要卖点的返租回报,曾被多少小投资者视为致富捷径啊!
当年,投资新中国大厦商铺的600多位小业主,绝大部分都相信了开发商的“信用销售”:铺位返租给开发商5年,开发商每年给予12%的租金回报。而5年之后,由于有了前5年的经营基础,铺位回到业主手中后,不管是由业主自己经营还是继续出租,带来的回报都会更大。
如同现在的“带租约出售”一样,当年新中国大厦对以“5年返租回报”方式购置商铺的业主,在签署预售契约的同时,还郑重其事地在律师见证下签署了《租赁合约》。
一切都似乎无懈可击,既“合法”又在法律“监控”之下,以至于当时有“权威人士”估算:在广州所有物业类型中,新中国大厦这类商铺增值率最高,可达20%,5年增值100%,每年实际投资回报率可达32%,大大高于股票收益,相对于其它地产项目而言,无任何风险。
但是投资者们却忽略了最基本的一条:共同约定的条款可以约束交易双方的行为举止,但却不能保证开发商的实力。
不幸,新中国大厦向小业主回报了3个月的租金后,便陷入了难以自拔的财务危机之中。
羊毛出在羊身
一位当年的返租回报炮制者向记者披露,其实返租的“羊毛”全都出在小业主身上。开发商售铺时就已按比例将价格打高三成左右,相当于开发商将提前得到的这笔钱逐年返还给小业主。问题是,开发商考虑的是尽快回笼资金,收到预售款后不是存在银行里生息返租或是投入商场经营,而是不断地进行开发周转,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个盖子捂十个锅,万一某个环节发生问题,资金链就会断裂崩溃。
“这本身就是一种充满风险的商业投资行为,小业主接受返租的时候,应该对后果有充分的估计,”一位资深律师认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谁欺骗了
谁。”
变种五花八门
尽管已有很多前车之鉴,而且建设部也已于去年明令禁止返租销售。但是现今广州楼市中各种返租回报的变种——“带租约出售”、“利润分成”、“保底分成”、“预付租金”等等又在粉墨登场,其“应用范围”也从商铺蔓延至酒店、公寓、写字楼等其它类型物业,并且仍然在吸引着不少小投资者的追捧。
返租的方式也五花八门。有的是开发商按月或按年计付,承诺定期将租金存入小业主的银行帐户中;有的是在交易时,开发商按返租比例与年限,在楼价中以折扣优惠形式一次性“付”给小业主,也就所谓的“即返”。
现在的返租行情一般为7%至8%,期限多为三年。当然也有例外,记者新近发现番禺的一个商业盘,打出的返租广告是“投资10万,月收2000”,年回报率高达24%。
圈套这样做成
开发商通常的做法是,商铺散卖后,在承诺的返租期内设法引入主力商家开张,开发商收取租金。
能够引入商家当然是好事。但是,在商业物业供远大于求的广州,招商并非一厢情愿。万一无人进场,何来租金回报?商场物业建成后难以开张而空置,目前在广州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