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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订仔细房东房客责任清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4 ℃


  相对于二手房买卖来说,房屋租赁的纠纷要少一些。但是,在订立租赁合同以及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也经常会出现不少纠纷。我爱我家房产有关人士分析认为,有三类典型租赁纠纷完全可以通过事先约定避免纠纷。


  纠纷一:提前退房能要回押金吗?


  房客违约,提前退租。按照一般的租赁付款方式,房东手里至少有等同于一个月租金的押金。一旦遇到房客提前退租,房东可以用这笔押金来缴纳由房客所造成的如水、电、煤等遗留费用,或者用来支付寻找下一房客时所产生的中介费。通常房东认为房客提前退租应视为违约,押金不该返还。但有的房客认为自己结清了水、电、煤等费用,且未对房屋内的家具、家电造成损坏,理应拿回押金。这时便产生了纠纷,关键是看租赁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金及具体如何约定。

  

  纠纷二:中介费免付是否有依据?

  

  房客提前退租,房东要求中介公司返还中介费。这类纠纷虽然也是由房客提前退租引起的,但却转变为房东与中介之间的纠纷。租赁合同已经存在并生效,中介方的责任就已告一段落。尽管房客提前退租,但因为合同早已生效,因此,因房客提前退租给房东带来的损失,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纠纷三:出租房里东西坏了由谁修?

  

  到底由谁来支付维修费用,房客与房东常常会为此争执不休?房东往往认为是房客使用不当造成损毁,而房客则认为是家具或家电自然老化,双方各执一词。事实上,在租赁合同中或者物业交验单上,通常应写明责任归属,维修人员也能够判断造成损坏的原因。如果是紧急情况,房客要求房东维修却一时又联系不到房东,中介公司应帮助房客找维修人员先行维修,再协助联系房东解决费用由哪方承担。

  我爱我家房产有关人士提醒房东和房客,在签订租赁合同包括附件,以及做物业交验时,都要多个心眼,考虑可能存在或发生的各种情况,尽量将责任明确化,免除纠纷隐患。作为中介方,应根据经验帮助双方考虑各种问题,从而将大家的损失减小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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