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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2 ℃

房屋租赁有以下四个步骤程序:提交材料--登记审查--缴税领证--立卷归档。

(一) 租赁当事人向租赁所提交有关文件、资料;

租赁所在收到当事人提交的文件、资料后,由办事人员即时开具《房屋租赁申请登记证件收据》。提交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开具《房屋租赁登记退案通知》。

(二) 租赁所登记审查;

是否准予登记,租赁所必须自接到租赁申请登记文件、资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1.对符合规定的给予租赁登记,并核发《房屋租赁证》;2.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租赁登记,并制作《不予登记答复书》,同时抄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三)租赁当事人缴纳税费并领取《房屋租赁证》;

(四)租赁所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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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程序?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天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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