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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户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87 ℃

  导读:房屋出租需要办理许可证才能进行出租,那么,如何办理房屋出租安全许可证呢?房屋出租户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请看本文介绍:

  房屋出租户安全许可证办理指南:

  1、租赁房屋管理的范围:

  为加强租赁房屋的治安管理,做好安全防范,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安部第24号令规定:除旅馆以外以营利为目的,公民私有和单位所有出租用于他人居住和经营的房屋。

  2、派出所对租赁房屋实行治安管理的规定:

  实行登记、建立档案,制发《房屋出租户治安许可证》,悬挂《房屋出租户》标示牌,方可出租。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

  3、办理《房屋出租户治安许可证》的有关手续:

  公、私房屋出租均要填写《房屋出租户安全许可证呈批表》,私 房出租的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房主的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单位房屋出租的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均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单位)向派出所签订治安保证书,派出所签 发许可证。

  4、办理《房屋出租户安全许可证》程序:

  由本人申请,在派出所领取《房屋出租户档案》,按档案要求逐项填写,由房屋所在责任区民警审验签署意见,到派出所签字办证。

  知识拓展:

  房屋租赁登记办理程序:

  1、 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四、 收费标准 按年租金的2%收取租赁监证费,租赁双方各负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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