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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砍掉“群租” 不如用制度来规范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3 ℃

但凡涉及人们衣食住行的规定总是特别引人注目。看似平凡生活中的细枝末节,却是相关老百姓不得不天天面对的大事,丝毫马虎不得。上海市新近出台的治理“群租”新规定,就处在这样的局面里。网络上的汪洋“口水”已经证明,人们对治理“群租”这事很是关注。

8月27日,上海市公布了这个饱受网友争议的新规定,要求在《业主公约》和《业主临时公约》中增加限制“群租”的新条款,包括“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原设计功能和布局,对房屋进行分割搭建,按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不分门进出的客厅改成卧室出租或转租”等等。热闹许久的上海“群租”现象终于有了严厉的制约。

“好朋友不能合租一间屋了”、“每月租房开销要加大了”……质疑者的声音大部分都集中在这些很现实的问题上。总之,生活不方便了,要想达到同样的生活水准只能花费更多的成本了。

与此针锋相对的是,支持者的意见也掷地有声。比如,有邻居担心群租者乱拉电线,万一着火就会殃及自己;有业主忧虑,拿门卡的人那么多,今后流失出去,小区的安全如何保障;还有物业公司也对“群租”很苦恼,住的人多了,每天电梯上下就会增加趟次,成本高了,大家都吃亏。此外,还有环境污染问题、出租房性质界定问题、二房东问题等等,不一而足。总而言之,另一部分人的生活确实因“群租”受到了打扰。

还有人把法律搬了出来。一些网友认为,出租与承租是民事合同行为,只要是租赁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租赁协议就应受到法律保护,既然法律未明文禁止“群租”,公民就有决定单独租住还是共同租住的自由。

但持相反意见者马上又指出,当公民个人权利的行使已经影响到公共利益的时候,公权力就可以干预私权利,以维护更大范围内的相对公平。

实际上,对于“群租”所带来的各种隐患,群租者并不否认。从某种意义上说,上海市有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管理“群租”的积极态度,还是得到了正反双方的支持。关键的问题是,治理“群租”带来的问题,是不是只有取消这一条路径?记者认为,政府制订政策的标准应当以人为本,选择最能让人们感到幸福的方式。

这让记者想起念书时大学西门外的小南庄。那是一个布满老式住宅楼的小区,前临中国人民大学、后接北京大学万柳学生宿舍区。可以说,小南庄就是考研学生的大本营。一个床铺每月两百元钱,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研学生在这里进进出出,络绎不绝。到了快毕业的时候,新闻系有不少在报社实习上夜班的学生,担心三更半夜回来吵醒熟睡的同屋,索性也在小南庄“群居”几个月,既方便自己也不打扰同学。

按照某些标准,北京的小南庄就是上海典型的群租屋。但这个“群租”之地却在许多人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而美好的印象,那里刻录了一段拼搏与奋斗、充实与幸福的回忆。试想一下,有多少年轻人在都市中经历了群租、合租、独租到自己买房的过程,如果不是囊中羞涩,又有谁不愿意享受更好的生活呢?

显然,对很多人而言,在生命的某一个阶段里,“群租”就是幸福的。那么,对于那些受到影响的邻居和物业公司而言,又怎样才能让他们保持原来的幸福呢?

记者曾在一部韩剧中看到这样一个情节:一位年轻人失业后暂时在家里做起了家教,十几个小学生放学后就去他家里做作业。一个月后,楼长上门告诉他,因为孩子们额外使用了电梯,所以他要多负担一笔电梯费用。窘迫的年轻人虽然有牢骚但还是心甘情愿多交了一些费用。这个韩国公共管理的小故事也许能够给我们一些启示。

其实,话说回来,邻居和房东都会担心火灾等一些安全隐患,然而,只要人们打开思路,解决问题的办法总会比困难多。关键在于,这一切都需要政府从人们日常生活幸福与否的角度出发,用非常细致周密的制度来一一规范。这显然要比“一刀切”地砍掉“群租”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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