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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发给《许可证》,不能进入市场出租的房产的情形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5 ℃

不予发给《许可证》,不能进入市场出租的房产的情形 上海法律网房产律师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予发给《许可证》: (1) 没有产权、产权有争议的或受到限制的; (2) 共有房地产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的; (3) 违章建筑; (4)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5)

不予发给《许可证》,不能进入市场出租的房产的情形

上海法律网房产律师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不予发给《许可证》:

(1) 没有产权、产权有争议的或受到限制的;
(2) 共有房地产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意的;
(3) 违章建筑;
(4)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5) 已作为资产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6)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限制出租的;
(7) 法律、行政法规、特区规章禁止出租的。
以上房地产不能进入市场出租,一经发现以非法租赁行为处罚,造成一切后果由出租当事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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