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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类房屋不得出租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5 ℃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共有房屋,未征得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4)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1)未依法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

    (2)共有房屋,未征得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3)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需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

    (4)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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