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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转租你要了解这些问题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4 ℃

  1、房屋转租要满足什么条件?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A、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B、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C、房屋租赁合同。

  2、什么情况下房屋不能转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4)不得违背双方意愿,有问题,双方要共同讨论。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可以转租吗?

  李某租了刘某的一套房,合同约定租期一年,租金3000元/月。后觉得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就将房子转租给张某了。三个月后,刘某知道后,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立即搬出。

  所谓转租,是指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将租赁物出租给第三人使用、收益。转租以后,承租人虽然是原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但租赁物已经次承租人使用、收益。而次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会对租赁物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出租人的权益。

  因而,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必须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该转租行为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

  李某未经刘某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张某,违法了租赁合同的规定,刘某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转租合同一定无效吗?

  李某租了刘某的一套房,合同约定租期两年,租金3000元/月。后觉得房子离单位太远,上班不方便,就将房子转租给张某了。一年后,刘某想要涨房租,张某不同意,刘某即以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立即搬出。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必须要经过出租人同意,否则,该转租行为对出租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出租人有权解除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

  在出租人行驶解除权之前,转租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出租人行使追认权还是行使合同解除权。

  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刘某在房屋转租后一年后才要求解除合同,因除斥期间届满而消灭单方的解除权,故,在合同没有到期时,张某可以按照原租金继续承租该房子。

  5、次承租人有权要求擅自转租人赔偿损失吗?

  2013年5月,张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门面房一间,租期一年,用于做水果生意。房子刚租四个月,房主李某找到张某,告知该租赁房屋是刘某擅自转租的,现他已与刘某解除租赁关系,要求张某立即搬离。张某只有将待售水果低价处理。张某有权要求擅自转租人刘某赔偿损失吗?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房子转租给其他人的,直接损害了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增加了出租人要求返还租赁物的困难,出租人李某享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的。

  承租人刘某和次承租人张某之间的租赁关系,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双方形成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法律关系。

  但刘某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未告知其系租赁他人房屋的事实,导致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与其解除合同时,影响到次承租人张某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刘某应当为擅自转租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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