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摊面积如何分摊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规定,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共厕所、电(¥)梯前厅、¥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ú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基本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计入的公用建筑空间包括: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中、车道、供暖锅¯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λ自营、自用的房屋;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二)如何计算公摊面积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1、套内建筑面积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套(单元)内的使用面积,包括卧室、起居室、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2)套内墙体面积;(3)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1)+(2)+(3)=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2、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即为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三)自行车库算公摊面积吗
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住户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作为公用分摊的面积的前提是,该地下室是用来放置为整幢¥服务的设备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自行车库为公共场所,则可以作为公摊面积,反之则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