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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非居住用房需办相关手续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0 ℃

  本文介绍出售非居住用房需办相关手续,在黄浦区出售非居住用房需要办理的手续,准备的材料等内容介绍。

  答:个人出售在黄浦区域内的非居住用房,按如下要求办理:

  一、范Χ:中国境内居民,个人非居住用房出售。

  二、程序及地点:买卖双方到场。上海市黄浦区房产交易中心

  黄浦区大兴街38号二¥。

  咨询电话:63458247

  三、报送资料:

  1、买方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卖方须携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售非居住用房时的买卖合同;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已贴印花税);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的契税税单(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图纸费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进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中介费发票(发票上须填写卖方姓名,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住用房时发生的拍卖佣金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本费:ÿ份发票收取工本费0.70元。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黄浦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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