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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欲出租怎样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5 ℃

王小姐有一套房子想出租,她想知道出租房屋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防范一些不易调处的风险?

  坐堂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葛慧君

  一般来说,租房合同必须约定的事项有:所出租房屋的具体信息,租房期限、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是否有定金、保证金、押金的约定等。
  但有这些约定还远远不能解决租房中容易产生的问题,还需增加很多个性化的约定,例如:物业管理费(如清洁费、物业费、保安费等),由哪一方承担要约定清楚,如无约定,则由房东承担。
  其他还需约定清楚的有:水、电、煤气、有线电视费、网络安装及使用费等公共事业费用的承担;合同附件中列明房屋原有的电器及家具、设施设备的数量及使用状态,并约定租赁期满返还房屋时如有遗失或损坏的赔偿措施;约定一定数量的保证金或押金,在退房时如无违约或其他纠纷全额计息或不计息返还,以预防某些房客一些恶意行为的风险;禁止房客的不良生活习惯,如不得有赌博、吸毒,养猫养狗或深夜喧闹等一些扰邻的行为,如出现则可以解约。
  此外,装修房屋要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及小区业主公约,约定退房时装修设施设备的归属及价值如何补偿等;不得将所承租房屋进行转租、抵押,不得利用房屋从事经营活动。
  出租人也可根据自己的要求进行一些合理的约定,但也应考虑承租人使用房屋享有正常的居住不受侵扰的权利,同时为了双方均能顺利达成合意并履行合同,故在合同约定时要尽可能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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