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家中失窃3万元,由于小区围墙缺损,所住楼栋没有监控设施,业主要求物业免除五年近万元物业费。
李先生家住关山一高档小区的二楼,8月7日凌晨,小偷从卫生间翻进其家,偷走了钱包、手机、项链等财物,损失约3万元。民警接到报警后,要调看该楼栋的监控录像,物业人员说,由于还有楼栋在开发,李先生所住楼栋还没来得及安装监控设备,这给破案带来难度。李先生还说,小区有一段约50米长的围墙,被相邻工地推倒后一直没有恢复,给小区安全带来了隐患。
该小区物业表示,只能免除李先生半年约千元的物业管理费,以作补偿。李先生认为自己的损失过大,要求对方免收5年物业管理费,金额将近万元,双方为此僵持不下。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潘程说,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小区院墙要完好,业主楼栋监控设备要齐全,物业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悉,该小区物业会跟李先生再协调赔偿金额,一周内给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