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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越权拆违 “天兵”抡锤砸阳台(图)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74 ℃


  晨报热线记者 陈 文 实习生 赵奕茗

  为了拆除业主私自封闭的阳台,物业不惜“痛下杀手”,趁着业主家中无人,雇人用绳索从楼顶吊至业主阳台外,从外部使用榔头,将搭建的阳台窗户砸碎。昨天发生的这一幕,引起了锦绣路888弄御景园该楼业主的全体抗议。物业对此却解释,因为多次与业主沟通无效,他们才越俎代庖,用这种非常手段,来制止小区内的乱搭建现象。

  事件经过——“飞人”突袭砸阳台

  家住702室的陈阿姨亲眼看到了砸阳台的大部分过程:昨天早上8点50分左右,她在家里听到“砰”的一声巨响,把头伸出阳台一看,有一条粗绳从楼顶垂下,绳子上吊着一个身穿白色汗衫、手拿铁榔头的陌生男子,正在5楼人家的阳台外往下滑去。而5楼西阳台上的玻璃已经被整块砸碎,玻璃残渣统统散落到1楼地面。等到陈阿姨跑到楼下时,该男子已经消失不见。

  另一名目击者,802室的赵小姐透露说,她也在楼顶看到5个人探头查看情况,响声发出后,她正从外面回来的儿子还看到一名穿着物业制服的男子手持榔头撤退。但当事的5名男子随后都没有露面。

  在被砸的502室阳台上,记者看到,整个阳台的玻璃几乎被砸得一干二净,甚至一块原配的阳台玻璃也被砸成蛛网状。502室的业主俞先生事后才回到家中,看到这一情形,他愤怒地肯定,这一切都是物业授意他人所为,正是因为8号楼居民封阳台的事情,物业多次进行阻挠,没想到他们一不协商,二不通过法律途径,竟采取这种过激手段,来拆除业主阳台。

  矛盾激化——并非只有02室封阳台

  8号楼是一栋共11层的居民楼,02室的居民西阳台均对着锦绣路。因为这条路昼夜车流不息,居民们常为噪音所困,便萌生了封阳台的念头。“这个小区并非只有我们封阳台,早前就有多户人家封了南、北阳台,甚至还有高层的人家在露台上违章搭建,物业也一直不置可否。”在8号楼02室的居民们眼中看来,既然物业没有明确表态,他们便看样学样,封了阳台。在此之前,他们也曾向业委会致函提出申请,没有得到回音。

  不过,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物业竟在双方尚在协调,并且无人授权,也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忽然采取了强制措施。402室的王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27日,物业就曾趁着202室的业主不在家,架着梯子翻入阳台,将这户业主阳台上的玻璃窗整体拆走。而在7月20日,他们也同样尝试从屋顶用绳索放人到502室阳台外,用榔头强拆阳台,但被邻居发现后撤离。

  物业说法——方式过激不得已

  物业公司对于“砸阳台”事件并未回避,公司倪经理承认,这的确是物业所为,虽然这种方式不对,但他们也是无奈为之。

  倪经理拿出一份业主公约和住宅装修管理协议告诉记者,在这两份协议上明确有规定,业主不能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能破坏房屋外貌,不得擅自封闭阳台。但是,在物业和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下,8号楼的业主们依然不予配合,甚至在明明承诺不搭建的情况下,依然多次破坏约定。“等待政府部门制止违章,时间也许会遥遥无期,为了表示我们是负责和有作为的,便越权做了这个事情。”

  而对于小区内其他楼的封阳台及乱搭建现象,物业则表示,除了封北阳台是业委会认可的之外,其他只是极个别的现象,物业也一直在与这些业主沟通中。

  律师观点——物业行为违规了

  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的蔡晶律师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没有在相关单位的授权之下私自损毁业主财物的行为属侵权行为。“无论什么原因,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妥当的。”蔡律师表示,即使业主封阳台的行为违反了相关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公约,仅仅只是一种违约或是违规行为,而对于这种行为的一般处理方式也是以业委会或有关单位的名义并在国家机关监督之下对业主进行私人起诉,而并非由物业来强制执行。

  同时,蔡律师还认为,物业公司的首要责任是维护小区的公共安全,而现在的最大问题在于物业公司并没有通过正常的程序维护居民的利益,反而是给业主带来了麻烦,这本身也违背了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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