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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旬老太被旋转门撞“飞” 法院判物业赔偿2.3万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7 ℃

 在通过旋转门时,由于门的转速突然加快,76岁的朱老太被门撞飞后受伤。记者昨天获悉,市一中院终审判决旋转门所属的物业公司赔偿朱老太2.3万余元。

  2008年5月22日,离休干部朱老太到海淀区银都大厦三层的银河证券办事。从大厦大门出来时,朱老太被旋转门撞倒在地。由于腿部剧痛,朱老太当即难以站立。随后,朱老太住了16天院,并进行了股骨头手术。

  事发后,朱老太认为,该大厦由方正物业公司管理,其旋转门存在安全隐患,门附近既没有贴警示标志,也没有保安值班,给自己造成了身体损害,所以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自己近6万元各种损失。

  庭审时,方正物业公司称,大厦监控录像显示,朱老太是走出旋转门后摔倒的。事发后,公司曾到医院去看望老人,也同意出于人道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不同意朱老太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大厦安装的是手动旋转门。监控录像显示,旋转门上及附近未设置警示标志,也无专门人员看护。事发时,朱老太正随旋转门的转动往大厦外走动。另有三人随后从大厦外进入,由于这些人走得较快,旋转门快速转动起来后,撞到了朱老太的背部,致其飞扑在地。

  近日,市一中院终审判决认定,方正物业公司未能预见到旋转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保障措施,对于朱老太的摔伤负有责任,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合理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据此,该院判决方正物业公司赔偿朱老太2.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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