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没做好,害她停在小区的电动车丢了;维修时损坏了她家的管道,赔点小钱了事。物业的这些行为,让福州的全女士颇为不满,她干脆拒缴物业费以示抗议。结果,被物业以“赖账”告上法庭后,上个月,她被仓山法院判处败诉,缴清所有物业费。
全女士与物业的矛盾,在福州的不少小区都存在。安全、卫生不到位,收费明细不公布,擅自将小区内公用场所租赁给非住户以牟利……
于是业主拒交费抗议,物业告业主,业主与物业视同水火。每个月,各个法院都会接到物业告业主的类似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仅仓山法院,今年初至今,就已受理逾400起物业与业主的服务纠纷案件,但都以业主败诉告终。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制度对物业服务质量缺少监督,而业主维权普遍存在举证难问题,而赖账竟成了业主维权方式的无奈选择。
业主不交费
物业一告一个赢
法院认为:双方有协议,缴费是义务,全女士所指物业未尽责缺少证据
福州的全女士自入住仓山区的金色家园以来,一直对小区的榕桥物业颇有微词。“每个月几十块的物业费,可是连安全都保障不了。”她说,因为物业管理不善,小区内频发电动车自行车失窃事件,她就是其中的一名受害人。
全女士称,物业人员曾经在维修屋顶时,将她家的空调管给打坏,还用水泥堵住了管道。可最后,损失数百元的全女士只从物业那里拿到了百来块的赔偿金。
此后,全女士决定拒缴物业费来抗议。从2005年底起到去年年底,她分文不交,欠下2000多元的物业费。
经多次催费未果,今年7月,榕桥物业将全女士告上了仓山法院,要求还清所欠物业费。
法庭上,全女士列举了物业的种种不是,可法院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服务协议,全女士就必须履行缴费的义务。至于其声称的物业职责未到位,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上个月,仓山法院判决全女士败诉,还清所有物业费.
赖账当维权
业主对物业有哪些不满?
房管局:主要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小区管理脏乱差,收费不明,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
像全女士这样拒缴或者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福州绝大多数住宅小区都存在。
据不完全统计,光仓山法院,今年初至今,受理物业状告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案件就逾400起。法院人员称,不少业主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就缴清了物业费,那些对物业有极大不满并当庭控诉的,最终也是同样结局。
据法院案件统计,拒缴物业费,绝大多数是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曾经还发生过业主集体拒缴,导致物业将业主集体告上法庭的事情。
仓山一小区的薛先生,他就拒缴了5年的物业费3000余元。他列举了物业的三大罪状:将小区公共阅览室擅自出租作为麻将室,影响业主休息;小区卫生状况差,监控设备损坏,治安工作不到位,消防栓没有消防带也没水,导致业主家发生火灾无法救火;物业多次收取公共维修款项,但却未进行公共维修,也从没向业主公布账目。这三大问题,也是不少小区普遍存在的。
据福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透露,目前福州物业投诉多的原因主要有,开发商遗留下的问题,如房屋质量较差,存在墙体开裂渗透,配套设施不全等,导致业主将矛盾转嫁给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不到位,收费不透明;业主之间的纠纷没有及时处理,物业又缺乏相关手段去处置,导致业主有怨气就迁怒于物业;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对成立业委会参与意识不强,对物业管理不够关心,不热心参与等。
维权可打官司
业主:做起来咋这么难?
律师说可以搜集证据起诉,有些事是举证难,还有很多事情如卫生差等无法举证
福建宽达律师事务所的王荣坚律师表示,在物业合同还有效的时候,业主不交物业费就构成违约,即使物业合同已经过期,若物业公司继续服务该小区,也构成了事实服务,业主不缴费是用自己违约来抗议物业违约,打官司必输。
王荣坚建议,业主可搜集相关证据,再以物业违约向法院起诉,找房管局的物管处投诉,或是通过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交涉让其改善服务质量,必要时甚至可以解聘不合格的物业公司。如果小区内没有成立业委会,可以找居委会进行调解。否则,物业收不到钱就降低服务质量,双方形成恶性循环。
但不少业主表示,他们知道可以这么维权,但这么维权未必能解决问题,还很麻烦。
比如,家住鼓楼一小区的刘先生,每月给物业25元停车费,可前不久他的电动车就在小区里丢了。报了警,可由于没有破案,物业也不肯赔钱。
得知打官司得找警方搜集证据,要提供电动车的购物发票等,还要花钱请律师,加上打官司得耗费数月的时间精力,刘先生最后决定算了。不少业主都遇到刘先生这种情况,最终都选择不了了之。
像刘先生这种情况,若想维权还有胜诉的可能。但那种对小区公共卫生环境不满、治安监督环境不满的,业主想去法院告,则更有难度,取证就是个门槛。
不少业主反映,找部门举报,找媒体曝光,物业在事后可以及时做好卫生,将考勤记录等补齐,但只是解决一时,却不能根本解决。而业主又很难举证证明物业存在过错,即使搜集了材料去法院打官司,通常也是单个业主去告,这又面临着,单个业主起诉,能否代表整个小区所有业主意见的问题。
律师:现行制度对物业服务缺少监督
在制度有缺陷的情况下,业主无论打官司还是投诉都是治标不治本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丁兆增表示,现行的制度条例,只是让行政部门对物业进行资质的审查,但对于事后的服务质量,却没有相应的审查或者处罚机制。业主在遇到不满时,要么自己搜集证据打官司,要么找行政部门投诉,可部门也只能一时进行调解,不能行使司法权力,因此治标不治本,矛盾依然存在。
丁兆增说,其实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相当大。“业委会就是帮助业主,对物业进行全方位监督沟通。像福州世纪城小区的业委会,他们维权意识极强,利用新实施的《物权法》,从物业那里收回了公共停车位的物权,并自主经营,一个月就能进账达1300多元。这些收入,业委会作为维修基金,每年还向全体业主公布收支情况 。”
丁兆增遗憾地表示,目前不少业委会没发挥作用,只能算人员的拼凑。很多住户根本不知道业委会成员有谁,且委员自身职位不稳定,人员常换常新,加上业委会没有自身收入,导致有人不懂或者不愿管理,所以执行、监督的力度都有限。而且现行条例,只是笼统规定行政部门对业委会起“指导和协助”作用,但怎么协助怎么指导,却没有具体细则,因此这里也存在相应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