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家汇一小区中的物业公司与开设在该小区里的中介公司发生矛盾,原因是中介公司看到该小区房屋出租率非常高,其中许多业务都被物业公司抢了去。最后竟发展到物业公司设立专门管理开展中介,中介公司当然于心不甘,双方冲突起来。
??物业房产法专业律师曹燕贻:《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能由一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当然具体项目可以分包,而且双方必须签订分包内容。上述两家公司发生冲突,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双方没有划清分包内容,权属不清就难免引起矛盾。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我们的物业公司囿于传统观念而习惯于如保洁保绿等服务项目,对国外提供代理经租业务这些日常服务项目不太涉及。其实像一些高档社区以及由烂尾楼改造的酒店式公寓,业主大多是属于投资型的,他们都有开展中介服务的需要,因此亟需物业公司或中介帮助经营,这是市场发展的必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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