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年前,北京某综合性物业项目当时的市场部经理谈到正在洽商租赁写字楼适宜的W公司时,曾对笔者说:这家公司可能有问题,我们不打算让它进来。可是大约在一个月之后,这个W公司已经在安排办公区域的装修事务了,足见其神通广大。W公司的办公室装修得很豪华,并大量采用了昂贵的木制装饰;该公司的职员们的风格也于写字楼内的众多国际商务机构中的外企职员不同,颇有“另类”的感觉,但薪金待遇绝不输给他们。后来,有该公司总裁在五星级酒店与港商对摔XO,最后港商服输称臣的故事;还有这个总裁喜欢歌星名模,某最傲慢的名模被他用两万美金摆平了的传闻。还是这个总裁,曾异常恐惧地在自己豪华的办公室里向物业管理人员诉说:有人要杀我,我好害怕。这位总裁最后确实被杀了,是被活活殴打致死的。被打死后,曾经是他的追随者的凶手们把尸体装入特大的旅行袋运出了他所住的高级公寓 ,并弃尸于外地某公路边的农田里。这是一个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特大金融诈骗案,它导致了二三十个涉案银行行长受审被捕,也成了电视剧的创作素材。前不久某电视台还拨出过根据这一案件改编的电视剧情节。
一九九九年的某一天,A公司经营的写字楼来了一群不速之客。这是Y公司老板带领其下属来洽谈写字楼租赁问题。租赁意向基本达成了,Y公司老板又把北京市市政府某委员会抬出来招摇了一番,还提出建议:干脆我们把整个大楼买下来怎么样?Y公司入驻后,业务十分忙碌,人员来来往往,老板进出乘坐豪华奔驰,一派款像。后来听说业务不顺利,开始欠租,并且绝口不再提购买整幢大楼的事。作为业主的A公司便向Y公司发出了数道催款通知,其后又发出了最后通牒,Y公司仍没有反应,只是不再经常有人来上班。A公司就立即对Y公司租区采取了封门加锁的极端措施。Y公司老板这时已不知去向,甚至连他的大多数雇员们也不知道。最后Y公司神秘地补交了部分欠租后悄然离去。Y公司走了,公安局来了。原来,Y公司在租房时所使用的营业执照文件是伪造的,Y公司老板涉嫌诈骗千万余元人民币。数月之后,在深圳警方的一次针对当地某诈骗集团的搜捕行动中,意外地捕获了这位“老板”。
点评:“问题公司”是当前市场经济过程中不可回避的一道浊流。这些公司以诈骗、制售假货为生计,谋求赚取非法利益,并不时引发一些涉及刑事犯罪的案件。作为物业经营管理单位,有义务配合协助工商管理和公安部门对这类公司进行查处。在物业项目招租招商过程中,应建立核查程序以杜绝非法公司混入。对租户或项目内小业主有关人员的管理方面,也需建立必要的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无论发生经济犯罪还是发生刑事案件,对物业项目来说都不是什么好消息,都可能对物业项目未来的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发生过凶杀的公寓即成为凶宅,没有人再愿意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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