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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死缠”暖气费 律师称这种搭车收费违法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9 ℃

随着天气逐渐变冷,供暖费用的收取,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而一些小区物业,也趁机将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如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也不收,几天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这一问题在郑州市仍然存在。

  □记者常佰军温中豪

  市民反映:不交物业费不收暖气费?

  每年的供暖期间,各地都会出现物业公司借收取暖气费用时,趁机收取其他费用的现象,郑州也是如此。

  2008年供暖期间,郑州市西郊伏牛路某居民区,物业公司甚至强行捆绑收取每年每平方米0.2元的供暖公用管网维修费,而据居民了解,2008年供热价格上涨后,郑州市物价部门就已出台文件取消了该项费用,5个小区400多户居民就此愤而投诉至媒体。

  物业代热力公司收取热力费,却在通知上注明前提“物业管理费、车位费已结清的业主住户”;2009年10月份,郑州市健康路天下城小区居民反映,河南天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月21日起向居民收取暖气费,居民要想在家门口交费,需交清前期拖欠的停车费和物业费。“我们与热力公司联系过,对方说暖气费通常委托物业公司和单位后勤代收,由于没有开展管理到户的服务,他们目前不接受个人上门交费。”此举引发部分业主的担忧,因为热力公司不针对个人服务,他们担心今年冬天自家无法正常取暖。

  2009年10月底,郑州市鑫苑路附近一小区居民反映说,这段时间,他们去物业公司交纳暖气费用时,物业公司却不予收取,除非将欠交的物业管理费用一并交纳;这位居民说,他们之所以不愿意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主要是不满意物业公司私自提高了物业管理费用的收取标准,没有想到,物业管理费用不交,连供暖费用也交纳不上,真的为能否如期用上暖气而心存担忧。

  搜索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物业公司借收取供暖费用而趁机搭车收取其他费用的,还有很多,其中,既有一些老的居民小区,也有一些新近开发建设的居民小区。

  热力公司:不赞成物业捆绑收费

  “不赞成物业公司这么做。”郑州市热力公司有关负责人说,目前,郑州市的供暖费用收取,一直都是采取热力公司委托小区物业代收的模式,这一模式已经执行了很长时间,而且,热力公司也与物业公司签订有委托代收协议,但如果物业公司借收取供暖费用时机,搭车收取其他的费用,这是供暖部门所极力反对的。

  “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会尽最大努力协调处理的。”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郑州市的水、电、天然气都已经实现了分户计量,很多还实行了银行代收费用,但暖气一直都未能实现分户计量,这也使得个人目前无法向热力公司直接交费,只能是委托物业公司将供暖费用交纳到热力公司,也因此滋生了个别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也不收。这位负责人说,热力公司毕竟不是物业公司的主管部门,再说,居民与物业公司还会因其他的原因涉及费用的收取问题,不仅仅是收取供暖费用时搭车收费那么简单,如果小区居民遇到物业公司捆绑收费情况,向郑州市热力公司各供热分公司反映后,他们都会派人从中协调,不能因此而造成更多的用户无法使用暖气。

  这位负责人提醒说,如发现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的,可以打热力公司电话,他们将会协调处理这些事情。

  律师观点:捆绑收费,涉嫌违法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不应该捆绑到一块收取费用的。”郑州某物业公司负责人说,物业公司收取的水电气暖费用,很多还是代收代交的,物业管理合同上,并没有明确说明物业公司有此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是不应该捆绑在一起收费的,但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仍有个别物业公司会将一些费用与供暖费用捆绑在一起收取,只要不交纳物业管理的其他费用,就不会收取供暖费用,而热力公司根本就不会直接面对个人用户,即使是用户想交都交不上去,只要费用交不上去,必然会影响到其正常采暖。

  “其实,我们也不想这样收取费用,也是无奈之举。”这位负责人说,但是,一些小区居民一直不愿意交纳物业管理费用,而物业公司还要为此承担着垃圾清运、公共设施的水电等费用,这些难以调解的难题,才使得物业公司出此下策:将物业费和暖气费捆绑收取,如不交物业费,暖气费也不收。采访中,其他物业公司也表示了类似的观点。

  河南开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梁志锋说,物业管理费用属于物业公司收取,而供暖费用属于热力公司收取,这两种费用本身就属于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即使是居民没有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也不影响其与热力公司之间供暖合同的履行,物业公司在代收供暖费用时,搭车收取其他费用,是一种明显的违法行为,居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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