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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无权处分小区地上车位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08 ℃

读者李先生问:我们小区物业公司把小区的地上车位出租给了一家公司,让我们每个业主必须交钱,物业公司有权这么做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马传贞律师解答:目前,小区地上车位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敞开式的地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三面有护围的地上车位是可办产权,可销售的;对于李先生小区的情况,如果是敞开式的地上车位,物业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因为它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无权处分。如果李先生小区的地上车位是三面有护围的话,就要看开发商在当初规划时,是否明确了这类车位有无独立的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如果是,则开发商有权出售。无论如何,物业公司都是无权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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