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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费四年1300 翻倍“长成”3500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23 ℃

三峡新闻网消息 (三峡晚报) 业主恶意拖欠4年物业管理费,物业多次催款无果,后无奈之下将其诉至法院。经法官协调,业主除了补交本金外,还需另缴纳翻了近两倍的滞纳金。
城区绿萝路飞鹤花园小区有678户居民。物业处主任袁华武告诉记者,小区有少数业主恶意欠费,让他们很为难。今年6月,物业公司把其中一户业主告上法庭。据了解,该业主2000年购得飞鹤花园一期住房,至今年房屋转手,从未缴纳管理费。因物业公司2005年才进驻小区,故从当年算起,该业主共拖欠管理费1300余元。11月9日,法院根据双方建议和请求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并裁定:该业主除了补偿物业公司1300多元本金外,还要缴纳2200多元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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