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长欣花园的一业主对小区封闭管理提出强烈抗议,为此诉之法院讨说法。
这位任姓业主如此生气,是因为小区封闭管理后,他买的大量车位没法出租,预期的收益成为泡影。
任某说,长欣花园原本的规划并非如此,比如人和车是分流的,所有车辆经专门的出入口,走专用车道停泊在专用车位上;而小区行人走人行通道。因此,车辆进出不仅方便而且安全。
为此,任某于购买了14个车位,这些车位都位于两条专用车道旁边。起初,这些车位广受欢迎,小区内外的人员争相租用,每个车位的月租金达到450元至600元。
正当任姓业主为自己的投资沾沾自喜时,长欣花园开始封闭管理,在两条专用车道的出入口设置了铁门,禁止车辆从专用车道出入,而只能走那条仅3米长的人行道。
任姓业主说,小区物业未事先通知,更没有征得业主的同意,就开始封闭管理。现在,车辆与行人争同一个通道,车辆出入非常不方便而且发生事故的系数大大增加。
长兴物业曾经专门给任姓业主回了一个函,说明长欣花园封闭式管理的种种好处。对于大多数业主来说,封闭式管理可能确实好处多多。但对于任姓业主来说,他的车位从此失去了吸引力,承租户纷纷退租。他购买的14个车位有10个无人租用,他因此损失惨重。
任姓业主把长欣花园的物业和开发商一块告到海沧法院,要求两被告拆除铁门,恢复原状,并连带赔偿他4.05万。
铁门卡了财源? 业主告物业
海沧长欣花园的物业公司和开发商被一名业主告上法庭,原因是他们征得多数业主的同意之后,在小区的车辆专用道加了道铁门。长欣花园的一位业主认为,设置铁门影响了他所购14个车位的正常出租和使用,因此打起了官司
原告任先生是长欣花园的业主,由于长欣花园刚建成交付使用时并没有实行封闭性管理,车辆可以经由楼道间的专用车道停泊于小区底层的挑高车位上,原告正是看中了这些车位的优点,因此在向开发商购买了位于两条专用车道边上的14个车位,用于出租收益。
长兴物业公司为了完善小区管理,在原本这些车辆专用道上设置了铁门,整个小区也实行了封闭性管理。原告认为,物业公司的做法并没有征得他本人及其他业主的同意。物业擅自在出入口设置铁门,导致所有车辆进出长欣花园只能与行人共用一条3米宽的人行道,造成车辆进出不便,而且由于被告的做法导致了原告所购14个车位失去便捷性,无人承租,给原告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原告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拆除铁门,而且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40500元
但被告长兴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则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小区实行封闭性管理是在小区业主的强烈要求下,并在超过2/3业主签名同意后进行的,并不像原告描述的没有通过业主的同意擅自作为。而且现在新设置的铁门都可以照常开启,并不是完全封闭,因此原告的经济损失与被告没有直接关系
最后在法庭庭审结束后,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的意愿当场进行了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