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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员输光38万物管费 因自首缓刑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22 ℃

担任物业管理员的胡新民,采取截留的方法,挪用物业管理公司38.19万元用于赌博,导致该款全部输光。昨天,闸北法院对胡新民以挪用资金罪,作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的判决。

2007年至2009年6月,胡新民在闸北一家物业公司担任管理员期间,利用收取辖区内售后公房的房款和房屋租金及管理费的职务之便,将挪用来的资金直接用于赌博。去年11月29日,胡新民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新民系自首,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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