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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终止后业主有权要回预交物业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88 ℃

刘女士问: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我们是否有权要回预交的物业费?

姜健律师: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还已经预收,但尚未提供物业服务期间的物业费的,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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