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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店:世纪花园小区物业费没交就停水停电?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66 ℃

    6月17日讯 从一小区里买了房子,开发商交房后业主一直没有入住,后来业主入住一段时间突然停水停电,原来是物业公司要求业主必须将入住前的物业管理费交齐,方能恢复水电。
    近日,张店的刘女士向本报反映,两年前,她从世纪花园买了房子,开发商交房后,刘女士一家很长时间没有入住,去年8月,一家人高高兴兴地搬到了新房里。谁知好景不长,一家人住了几个月之后,家里的水电突然停了,这让一直按时交水电费的刘女士感到非常纳闷,“原来是物业公司给停了水电,要求必须将开发商交房之后业主入住之前的物业管理费交齐,才能恢复水电。”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山东正大至诚律师事务所邹明卿律师表示,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无论业主是否入住,开发商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用都应该由业主交纳,但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没有交纳物业管理费便停水停电的行为是不合理的。
    随后,记者咨询了宜居物业管理公司综合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物业管理公司并不知道业主已经入住,出于安全方面考虑防止跑水漏电,便切断了电源水源,只要业主按时交纳各种费用,便可以恢复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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