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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没收到钱 嘉兴一物业欲状告业主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006 ℃

  家住嘉兴嘉州美都的金女士最近正忙着装修买在中港城的房子,装修完搬进新房子后,她准备把嘉州美都的老房子租出去或卖掉。可是,最近她又收到了嘉州美都小区物管处的物业费催款单,物业催促她赶紧结清欠款,否则将通过法律途径告她。昨天,面对记者的采访,金女士说她很纠结,如果不交清物业费,会给房客或房子新的主人留下后遗症,给他们带来麻烦,一旦物业起诉,面子上也挂不住,可就这么交清物业费,心里实在不痛快。

  事情缘于两扇窗户

  金女士家住在嘉州美都小区27幢401室,2005年入住。乔迁后没多久,发生了一件事情。一天早晨,金女士像往常一样去打开阳台上的塑钢窗户,突然,两扇窗户发生脱轨,窗子从4楼坠落,掉在楼下的水泥地上“粉身碎骨”。“当时,小区里的两个阿姨吓得惊叫了起来,底层就是车库,如果当时下面有车停放或者有人经过,那后果肯定不堪设想。”金女士说起这件事至今心有余悸。

  当天,金女士就找到嘉州美都物管处,要求修复窗户并更换窗轨。物管处工作人员联系了塑钢窗户的生产安装单位——嘉兴市环球塑钢门窗有限公司。安装人员上门更换了玻璃,但没有掉换窗轨,只是做了一些矫正。金女士看看问题已解决,也就不再追究。为保险起见,她让厂方出具了一份书面承诺。这份书面承诺上写明“修理后保修5年,正常使用磨损不在此列,人为损坏除外”,落款时间为2006年1月15日。

  “可是,时间一久,这两扇窗户与窗轨之间又出现了缝隙,怎么使劲也关不严实,而且缝隙越来越大,每次下雨都会渗水,窗下的护墙板都受到了影响。我多次到物管处反映,请他们联系厂家来修理,可他们起先不表态,后来说原来的厂家关门了,无法联系。如果哪一天再发生窗子掉落的事,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谁负?我肯定负不起这个责任。因为有怨气,物业不帮忙解决问题只管收钱,所以我不愿意交物业费了,现在倒好,他们竟要走法律程序催讨,这算怎么回事?”金女士气呼呼地说。

  物业希望解决纠纷

  记者在金女士家看到,阳台上的两扇塑钢窗上端有两三厘米的缝隙,窗下的护墙板局部已受潮发霉,还有些变形。金女士出示的两张物管催款单中,一张的时间是2010年4月23日,欠期24个月,欠款1254.52元,另一张时间为2010年11月20日,欠期31个月,欠款1586.15元。

  经过多方打听,记者联系到了嘉州美都物业管理处的陈主任,他表示,金女士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业主欠交物业费,物业每半年会向当事业主催一次,这是我们物管行业的惯例。业主无正当理由不交物业费,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条例走法律程序进行催讨。”

  陈主任表示,塑钢窗户的事情不是什么大问题,希望金女士和物业联系,他们愿意帮助联系维修单位,尽快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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