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胡女士的房子买在某小区的9楼。前些天,10楼的业主重新装修房屋,由于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又忽视防水层质量,导致胡女士家房屋出现了零星渗水。胡女士多次向物业反映这个问题,要求其对楼上住户的装修施工进行监管,以免给自家房屋造成更大的损失。但楼上人家的装修一直没有停止,最终使得胡女士家房屋由渗水发展成为漏水chinaren,导致房屋墙壁变黑脱落、木地板腐烂变形,损失严重。胡女士因此要求物业把自家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解读:对于这类涉及装修的问题,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这样的规定: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装修房屋,应当将装修项目、装修部位、装修时间等书面告知物业;物业应当将房屋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是否需要报送备案等事项书面告知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发现在装修过程中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时,应当通知行为人立即停止并改正;行为人拒不停止或改正的,应当及时报请相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如果胡女士向物业反映了问题,物业没有尽到上述义务,应该为胡女士家的损失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如果物业已经尽到义务,则不承担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室内装修是业主自主进行的,作为物业公司,其义务就是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有改变房屋结构等禁止行为并对禁止的行为予以制止。至于装修的质量问题,物业公司不予以监管,也不承担责任。像胡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在物业已经尽责的前提下,可以起诉楼上那位业主,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