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玫瑰街赛博园小区有3户人家,大白天同时被盗。为赔偿的问题,业主和物业各执一词。
前日11时许,记者进该小区采访时,大门敞开保安并未阻拦。3栋4单元1003室的夏女士说,11月26日下午,她回家发现一片狼藉,所有柜子都被翻开,小偷连影集、药盒都不放过,几件
首饰不见了,损失约2万元。
该单元9楼和7楼有两家也被盗,702室范先生家两部电脑和3部相机被盗,损失5万多元,小偷还用他家行李箱拖赃物。警察勘查后说,小偷很专业,都是撬门入室作案,没有留下指纹和脚印。
范先生说,他们被盗与小区管理混乱有关,正对他们单元的一个摄像头坏了几个月,直到被盗几天后才修好。他们找小区物业管理处,对方称只承担物业费的五分之一的赔偿。
武汉天缘物业管理公司运营部董经理说,“五分之一”是指,他们与业主约定的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保洁、绿化等5项,保安只是其中一项,而且只负责公共区域的安保,不保证业主私人财产的安全。她说,物业到底该承担多大责任,要等公安机关作出认定后再说,“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她表示,会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破案,并加强小区安保措施。
律师说法:
湖北华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潘程: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区物业未尽到值班、巡查、警卫等义务,未能及时发现、制止罪犯的盗窃行为,导致业主直接财物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谓“只承担物业费的五分之一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