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物业服务,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委会在未解除原物业合同的情况下就聘用了新物业进驻,并雇保安驱逐原物业。为此原物业佳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后简称佳顺物业)将业委会和新物业告上法庭。近日,昌平法院认定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和新物业公司程序违法,赔偿原物业损失7800余元。
佳顺物业诉称,2004年8月,该公司与位于昌平北七家的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委会签
订了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管理期限5年。今年1月8日清晨7点,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带领自行聘用的30名保安员于和新聘物业闯进王府家庭农场小区,向佳顺物业宣布要更换物业,并将佳顺物业的保安人员强行装进面包车,拉到小区外,还非法强占了原告保安的宿舍,造成原告对讲机、自行车及宿舍内大量财务的损坏丢失。
此后,被告两名人员又闯进佳顺物业办公场所,将正在办公的人员强行架出。随后佳顺物业报警,经政府部门协调,王府家庭业委会与新物业方于次日撤出原告办公室。佳顺物业认为被告行为严重影响了该单位的正常工作,故起诉业委会和新物业,索赔损失1.5万余元。
被告辩称,佳顺物业起诉的行为是保安实施的,业委会无权指挥保安实施上述违法行为,应由保安公司或保安个人承担责任。同时称佳顺物业的服务与合同严重不符,已有2/3业主同意解聘该物业,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佳顺物业与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签订的物业委托合同系合法有效。如不满意佳顺物业的服务,小区业委会应通过合法程序和方式解除双方合同。本案中,被告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单方宣布解聘佳顺物业,并由信实达物业接管小区物业,在程序上属违法。在接管过程中,具体行为虽是由保安公司的保安所为,但保安也是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所聘用的,是受其指挥的,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应对接管过程中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故判决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和新物业公司连带赔偿佳顺物业损失7881元。
宣判后,王府家庭农场业委会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目前,佳顺物业与王府家庭农场小区业委会的合同仍在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