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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不满意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12 ℃

  胡女士反映其小区物业公司管理混乱,卫生打扫不及时,绿化带无人维护。

  小区多位业主对此颇有意见,通过拒交物业费的方式表达不满。此外,还有多位业主联名要求更换物业公司。然而,物业公司则起诉拖欠交物业费的业主,不仅要其补交物业费,还要追加滞纳金。

  【律师评析】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应尽快成立,加强对物业服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对于物业费出现的纠纷,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沟通解决。一旦进入司法程序,业主也可根据合同约定,向法庭提供因为物业服务不到位导致拒交物业费的证据,最终由法庭裁决。

  【政策解读】

  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说明服务不到位。对于物业服务欠佳的物业公司,应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其进行监督。出现服务质量与收费价格不符的问题,可通过业主委员会直接与物业管理公司交涉,甚至可根据合同约定改聘其他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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