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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住是否缴纳物业管理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50 ℃

  房子没住是否需要交物业管理费呢?本文为你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可以得出,房子不住,也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有关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综上,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只要是已建成的房产,不论是否已经出售,是否入住,均应由产权人(售前为开发商,售后为业主)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收费为政府行政事业收费,物业管理收费为企业服务性收费,两者无连带关系。

  相关案例:

  原告:惠州某物业管理公司

  被告:赵某

  案情:赵某购买了惠州河南岸的一套房,收了房门钥匙并办理了入住手续,之后因举家出国,房子就没有住人。半年后,赵某 回国发现,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原告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赵某觉得很冤,这半年自己没住房子,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原告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分析:物业管理费的支出目的是要维持、保证筑物的共用部分的正常运行、使用、维修和保养。业主将物业建筑物专有部分空置后,并不意味着可以减少物业管理公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量。电梯、共用照明、消防等仍要维持。因此即使房子没住,业主也应当交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相关知识,推荐阅读:

物业服务收费矛盾如何化解 物业费纠纷的责任怎么区分物业管理费收取的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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