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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的困局和未来发展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879 ℃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费方面的困境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费的调节作用;二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收支的误解;三是物业管理费在未来该如何定位和收取。三者性质不相同,引起关注的程度却并无差别。“政府调节”涉及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政策制定上的缄否,“业主误解”涉及的是业主的现实态度和行为,而第三点则是政策与学术研究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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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政府对物业管理费调节的问题

  以市场经济的角度来恒量,这个问题纯粹是一个笑话,但考虑到中国的经济与物业管理发展的现实状况,就有它存在的理由和必要了。就目前中国物业管理行业有关物业管理费管理的问题上,政府部门几乎是两步走,一是所谓“政府指导价”;二是所谓“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作为计划经济发展的极端形式,在计划经济日渐退出中国历史舞台之时还在惯性发展,而且还有着巨大的市场。支持它的理由大抵有二个,一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极度不平衡性,在上海、深圳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市场环境较好,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但在不发达地区,如中国西部一些城市,由市场来指导价格还存在很大的不现实性。二是中国物业管理发展的不成熟性,在许多人看来,尤其在相关的政府部门看来,以目前中国物业管理的现实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还存在一个力量极度不平衡的问题,政府在某种程度上要对业主的权益进行保护。

  虽然改革开放已二十多年,或许“政府指导价”还有其合理的一面,但就物业管理行业而言,我们显然对其研究还不够,与物业管理现实情况结合得还不够,其弊端也就常常暴露于大庭广众之下,成为许多经济学家嗤之以鼻的笑柄。其极端的表现便是,顽强的基于现实而不知变通,结果造成必然的冲突。

  大约在十年以前的样子,正是深圳物业管理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大批内地城市,如南京、武汉等房管部门的官员、物业管理公司的老总等,纷纷来到深圳参观学习,他们参观了当时深圳一个非常知名的由政府开发的小区。当时深圳市相关政府部门对该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定价为0.3至0.4元的样子,这种物业管理费的标准,在当时无论是在深圳还是在内地,都是较低的水平。这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却让这些参观者无比的惊讶,这简直是一个世外桃源,且不说小区绿草青青、鲜花艳艳、亭台楼阁点缀其间,实在是美仑美奂。小区业主的生活同样是多姿多彩,什么公共娱乐设施、社区会所等等一应俱全。清早起来,一大群老头老太太扭起秧歌跳起舞。晚上,各色社区活动连连不断。直看得这些参观者目瞪口呆,如此低的物业管理费,在深圳消费如高的地方,有如此水准,实在是难以设想。心中瞬时无比崇敬起来,也便有了回去要复制一个同样小区的决心和信心。于是,许多年以来,在内地许多城市,由政府开发的物业管理小区,物业管理费多定价在0.3—0.4元,期望能达到深圳某知名小区的效果,但困惑的是,这些城市的物业管理公司在管理过程中,不仅没有达到深圳某知名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反而在经济上常常是入不敷出。

  这种困惑直至今天还让许多人蒙在鼓里,殊不知当时深圳这个知名小区,虽然物业管理费只有政府指导价的0.3—0.4元,而政府给予的商铺出租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不足所得收入已远远超出了这个数字。

  这种政府指导价的极端例子并不在少数,在某种程度上,它也极大地束缚了某些地区物业管理的进步。甚至还有人断言,这种不切实际的政府强行“定价”,是今天许多内地城市物业管理水平滞后的重要原因。

  在“政府指导价”之下,“市场调节价”常常便会有些不仑不类的味道,而实际上,市场调节的作用也表现得非常有限,甚至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只是当作一个雾里看花的词汇被偶尔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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