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物业管理项目乃至物业服务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主要特征是资金的良性循环。保证资金良性循环,就是管理服务费的收缴率。但是目前,业主欠费问题,已经成了制约物业管理行业生存和发展的难题。在收费环节上,物业机构对这些欠费户没有制约措施,导致长期亏损,最后不得不选择退出。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重新进驻的企业也很难支撑得住。这样频繁的调换,势必会影响业主利益,以至成为社会不安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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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欠费损害了谁的利益
首先影响了缴费业主的利益。一部分业主不交费,最终可能导致设施设备失修、服务质量下降,因为设施设备是共用的;物业管理机构的服务方式是面对大家的,绿化、卫生、设备维护每天都在运行状态,因收不上钱来而导致设备失修了,服务质量下降了。而欠费业主却免费享受着哪怕是降低质量的管理服务;缴费业主却享受不到“质价相符”的服务,这是一种不公平,是对缴费业主利益的侵害。
其次损害了欠费业主自身的利益。小区是一个整体,所有设施设备是保障大家的,治安、绿化、卫生也具有整体性,试问如果电梯停运,或是供电系统出了故障,大面积停电,欠费业主能排除在外吗?整体利益本身就包含着欠费业主本身,只不过欠费业主是导致问题的原因,全体业主都逃不掉的是最终结果。
业主欠费原因分析
我国经历了几十年的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以后,部分居民的消费观念、消费习惯还没有真正转变过来。办事“花钱要少,不花更好”的意识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于人们的潜意识中;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经费运行特点缺乏了解,对不如意即“拒缴”的费用,也存在着极大误区。
首先肯定绝大部分业主能够积极缴费,这是值得肯定的。少部分不能够缴费的业主,虽然理由五花八门,但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非理性的。这种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不懂得相关规定,凭自己的理解行事。例如高层住宅的一层业主不缴电梯运行费,理由是不坐电梯。
第一,作为住在群体性建筑中的人,由于利害关系的紧密关联性,(例如:隔墙是两家共同拥有;楼下的顶板,即是楼上的地板。)必须树立群体意识。
第二,住宅的维修资金保障原理──大中修、更新改造和维护费的资金渠道,也说明了业主的责无旁贷,大家都有维护共有设施设备的义务和缴费的责任。
第三,一个执行标准面对千百家,做不到绝对合理(如每层电梯费的区别)。
第四,物业服务费标准的构成原理是按面积分摊的,是“执行标准”,并非业主的“实际消费数额”。业主享受公共设施设备、绿化、保洁等方式,更多是总体上的、间接的、共享的,而不全是对号入座的,总不能说某业主外出一个月不在小区,会给小区节省多少物业管理费用,或者说物业发生的运行费用,不会因业主的减少而减少。
另一类则是态度问题。这类业主大致也分两种:一种是不认为享受服务要花钱是天经地义的,是价值规律决定的。另一种是概念不清,不区分任何情况,有点理由就拿全部的管理费说事。前面说过,物业管理机构一旦全方位投入运营,就需要全方位的资金保障(运行成本支出),不会因为一部分业主没入住,就能节省开支,即使是工作失误,也不见的非要以“拒缴”管理费来平衡,这是一个误区,也是价值规律决定的。
2.非公平的。大家都有缴费义务,这比较明确了。如果有一部分不缴,势必就侵占了缴费者的利益,有失公平,这是从情理上说;从履行服务合同角度,欠费是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从政策依据上讲,《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的交费义务。
3.非市场化的。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在于用这种机制保证运行资金的良性循环,从而保障业主的管理需求。欠费,就破坏了这种保障。欠费的多少,决定着对保障的破坏程度。因业主欠费形成的缺口,任何局外人、机构,没有为其“埋单”的义务,这就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机理。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设计了完整的资金保障体系,每个业主有义务和责任遵守这个规则,少数人无权因欠费,使大多数人的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