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不缴物业费为哪般? 2008.08.22 C04版:专题报道 稿件来源:房地产时报
(本报资料照片)
□本报记者张之花
物业费收缴难几乎是大多数物业公司面临的最头疼问题,至于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每个人都振振有辞,认为自己的决定没错。但有一点值得注意,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缴物业费的结果就是物业服务质量难以保证,会有更多的业主选择拒缴,其结果容易“两败俱伤”,最终受伤害的是业主。
理由1 服务不满意
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是业主不缴物业费的最大理由。万里板块一位业主在论坛表示,小区绿化就像乡下人种的庄稼地,小区管得一塌糊涂,大门口那群门卫站没站相、坐没坐相,看着就生气。“下一季度的物业费我是不打算交了。希望各位兄弟姐妹们联合起来,共同抵制,看是物业厉害还是我们的钞票狠。”
莘南花苑一村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建造的老小区,共有40幢房屋近千户居民。从1995年8月村民搬入开始,6幢楼业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数额已达6万余元。为何不缴?业主王先生表示,对动迁不满是最主要原因,但物业公司服务不好也是不缴纳物业费的原因之一。“楼道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来清扫了,就连草坪上的杂草、门前的树木也是我自己清除、修剪的。现在我们的户口都还在自己村里,如果家里有什么东西坏了,找物业维修要收费,而村里却有免费的维修服务,我们当然是找村里。”
理由2物业费太高
松江某小区王女士买了别墅后,一直不肯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将其告上了法庭。王女士认为,她拒绝支付物业费事出有因。她所在的小区存在三种别墅,其中联排别墅的物业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32元,双联和单体别墅为1.60元。她觉得同在一个小区,同样的服务标准,应该只有一种收费标准,没有理由让她支付相对较昂贵的费用。但物业公司认为,物业费的收费标准是由业委会和他们通过协商,订立合同确定的,而且物价局也备案同意了上述收费标准。所以王女士的说法他们不认同。后松江区法院判令王女士支付物业费7149元。
上海青年城的一位业主理由也差不多:“房子是我们自己的,交了房固然要住,但物业费用似乎高得太搞笑了,我不相信有人情愿交。”
理由3怨恨开发商
杨浦区某住宅小区1期的业主入住一年多了,但他们始终没能“身临其境”地感受到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亭台楼阁,月亮湖畔”,更让他们郁闷的是,尽管小区现在只有1期业主入住,小区的2期和3期项目还没有完工,但他们缴纳物业费时,却是按照1到3期全部入住的小区配置来核算的。不少业主不能接受,表示,如今小区只入住了1期业主,秩序维护和很多设施都只满足一期的规模,比如小区大门只有一个,小区内没有大型的绿化带等。买房时开发商承诺的很多配套设施,都要等到3期入住时才能配齐,因此拒缴物业费。
法律界人士认为,按照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项目中标后,应当按照投标书的价格向当地物价部门申请物业费征收的价格标准,并按批复后的结果执行物业费征收工作。但目前该小区的二三期尚未交房,因此有关的物业费价格标准尚不具备征收的前提条件,不具有可行性。这意味着,现阶段物价部门给出的收费标准只是一个指导性意见,具体收费标准还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业主另行约定。如果物业公司征收“未来物业费”的话,将出现服务与收费不能合理匹配的状况,并由此侵害到小区1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理由4攀比心作祟
一户不缴,一个单元跟着都不缴。业内介绍,有些业主有攀比心理,如果一个单元里有一户不缴物业费,整个单元都不缴。都有自己的理由,别人不缴物业费照样享受服务,我们要是缴纳,不就吃亏了吗?甚至业主看到小区里有人不缴物业费,就会直接跑到物业办公室说自己也不缴了,啥时候都缴了自己才缴。
理由5异想天开型
某小区业主询问:小区未成立业委会,是否可以不缴物业费呢?反对者指出,以上理由纯属异想天开,根据规定,收房以后,就开始收物业费。否则,永远不成立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就要一直学雷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