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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内开发商维修房屋不收费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48 ℃

张先生问:我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以后,发现墙面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裂缝,我能找开发商索赔吗?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景琪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须向你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对所售房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你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维修,而且开发商不得另行收费。如果开发商不作为,你可以向消费者协会、住建委等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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