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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 物业税仍处研究和准备阶段
发布时间:2017-07-03 09:03:0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933 ℃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表示

物业税仍处于研究和准备阶段

正在积极研究环保税制

国税总局有关人士28日在互联网在线访谈中称,物业税的改革目前还处在研究和准备阶段,环境税的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

有网友提问,是否会用物业税等措施来控制虚高的房价。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副司长杨遂周表示,税务机关是政策执行机关。对于国务院已经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税务机关通过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落实契税“先税后证”、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等措施进行了落实。

有网友提问,是否会开征环保税。杨遂周说,《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要“研究开征环境税”。按照要求,财政部、国税总局和环保部相关司局目前正在积极研究环保税制,具体征税范围、实施时间、管理机关尚未确定。

国税总局法规司副巡视员杨宏建表示,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即将于2010年底执行到期,目前国税总局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研究拟定今后10年促进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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