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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房主强行毁约,抢砸财物、入侵购房者家门
发布时间:2018-01-11 22:11:40作者: 上海律师网浏览量:1,637 ℃

对于我国公民而言,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产可以说是许多家庭奋斗的目标和动力。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我国在购房方面出台多项法律法规,即使这样,还是有许多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青岛某市民就因为购房问题差点“无家可归”。

强行毁约,抢砸财物、入侵购房者家门

青岛市民张某和其老公奋斗多年后,最终决定卖掉老家的房子,在青岛市区内购买一套合适的房屋。2016年9月,张某和其丈夫看中了青岛市北区合肥路的保利叶公馆小区内一套117平米多一点的房屋。

通过中介,张某与房主周某签订了买卖合同,随后,张某交付了45万定金和45万首付,共计90万。房主周某拿到这笔钱后去还清了银行贷款,双方约定,剩余的房款在办理好房产证后,张某通过贷款还给周某。同年11月,双方在中介陪同下于售楼处办理了交接手续。

手续办理好后,张某开始装修,2017年4月,历时多月的装修终于结束,张某一家开开心心搬进了新家。且由于张某购房时机不错,房价很快涨了起来。谁知,没过几天,原房主周某竟找上门来,说房子不卖了,让张某一家搬出去。

张某十分不解,周某却说,青岛限购令颁布了,不满两年的房屋不能过户,周某要求,张某要不再多支付100万,要不就中止协议,周某返还张某90万包括利息,但不会承担张某装修的费用。张某拒绝了周某的解决方式,张某认为,双方的购房合同是在限购政策出台之前签订的,虽然没有网签,但协议已经生效了。然而,周某却多次带人前来砸门。

张某多次报警,警方却说只是买卖纠纷不予受理,随后又称需要证据,于是张某在门前安装了监控,但监控也被周某砸坏。甚至4月25日时,周某带着一群人冲入张某家中,将张某一家的东西扔出房屋,张某一家寡不敌众,只好借住在亲戚家。随后张某一家再次报警,然而派出所内的两名民警竟然直接将张某等赶了出去。

目前,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已经成立了针对此案的专案工作组,周某等人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非法侵入住宅而被依法刑事拘留。

沪律网提示:双方签订好买卖合同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双倍定金、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房价上涨给其造成的实际损失,三者择其一进行主张。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上海房产律师认为:本案中,周某和张某已经签订了购房买卖合同,且张某已经支付了首付以及定睛,周某违约在先,应当对张某做出赔偿。同时周某强行违约,甚至故意损毁张某财物,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张某曾多次报警警方没有尽职帮助张某,相关执法人员应当对本案中的涉案民警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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