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婚指男女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居住在一起,双方已达成结婚意向或婚姻约定,周围的人认为他们已经形成夫妻关系。试婚是介于婚前同居和结婚之间的一种行为。从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试婚不是事实婚姻,而是一种同居关系,这样一来,它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仅仅是一种事实。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同居双方发生纠纷时,一方为了摆脱另一方的纠缠划清界线,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为试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如果一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应当受理的。因为,试婚期间形成的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它是另一个民事法律关系,所以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会给予支持。